取消政策


取消政策

我们将消费者的撤销权告知如下 

撤回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取消本合同,而无需给出任何理由。

撤销期限为十四天,自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非运输方)收到最后一批货物之日起计算。

为了行使您的撤销权,您必须向我们发送以下信息。

Rubber´s Finest
Doris Rißart
Herzogstr. 25
40764 Langenfeld
电话:+49 213 68 61 98
传真:+49 2173 94 03 59
电子邮件:info@rubbers-finest.com

通过明确声明(例如邮寄信函或电子邮件)告知您决定撤销本合同。您可以使用随附的撤销表格样本,但并非必须使用该表格。

为遵守撤销期限,您只需在撤销期限届满前发送行使撤销权的通知即可。

撤销的后果


如果您撤销本合同,我们将立即退还您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运费(但不包括因您选择与我们提供的最优惠标准运费不同的其他运费类型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最迟在收到您撤销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内立即退还。除非与您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我们将使用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支付方式进行退款,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退款而向您收取任何费用。 在收到您退回的商品或您提供已退回商品的证明之前(以先到者为准),我们可拒绝退款。


您必须立即将货物退回或交给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晚于您通知我们撤销本合同之日起14天。如果你在十四天的期限届满前将货物寄出,则符合期限要求。你应承担退货的直接费用。


只有当商品的价值损失是由于检查商品的性质、特性和功能所必需的操作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您才需要承担该损失。

消费者须知

对于非预制商品的交付合同,消费者不享有撤销权,这些商品的生产需要消费者进行个性化选择或决定,或者明显是根据消费者的个人需求量身定制的。

 

取消表格样本

 

如果您想解除合同,请填写并交回此表)。

            橡胶的精华

            Doris Rißart

            Herzogstr. 25

            40764 Langenfeld

            电话: +49 213 68 61 98

            传真:+49 2173 94 03 59

            电子邮件:info@rubbers-finest.com

 

 

我/我们(*)特此撤销我/我们(*)签订的购买下列货物(*)/提供下列服务(*)的合同。

 

(*)日订购/(*)日收到。

 

消费者姓名

 

消费者的地址

 

消费者签名(只适用于书面通知)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酌情删除。